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责任保险:为创新成果加上“安全锁”,让好产品放心走向市场

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责任保险:为创新成果加上“安全锁”,让好产品放心走向市场

发布时间:2026-06-12 浏览量:36028


一项高新技术产品从实验室研发到批量生产,凝聚了企业大量的研发投入与心血。但当产品投入市场后,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风险便随之而来——巨额赔偿、品牌受损、诉讼缠身……

任何一次意外都可能让一家高成长性的科技企业陷入困境。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责任保险,精准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第三方责任风险,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市场开拓保驾护航。


一、谁能作为本保险被保险人?

 

本险种被保险人限定为经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从事高新技术研发、生产的企业或机构。


1. 产品限制:产品是指保险合同中载明的,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生产或进口,由国家法定产品检验机构检测合格,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销售的有形产品,不包括任何无形产品(包括知识产权产品)或服务。

2. 适用范围:依法设立并生产或销售上述限制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全面保障范围,核心责任兜底

 

在保险期间或本保险合同载明的追溯期内,由于被保险人生产或销售的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使用、消费该产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亡或直接财产损失,由受害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简单来说,不管是保险期内,还是保单约定的追溯时间段里,卖出去的产品本身有缺陷,造成使用方人员受伤或者财物损坏,受害方在保险有效期内第一次向保险人索赔,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三、两大理赔模拟场景,直观看见保障价值

 

适用场景1:智能检测设备缺陷致客户员工重伤,保险赔付86万元

 

某精密仪器高新技术企业,主营工业智能检测设备,投保本产品责任险,单次人身伤亡限额100万,累计赔偿限额500万。

投保10个月后,下游加工厂采购的企业检测设备内部电路存在设计缺陷,开机时突发漏电,工厂操作工人触电重度烧伤,住院治疗、伤残鉴定合计产生医疗、伤残赔偿金92万元。受害工厂第一时间向仪器高新企业索赔,企业同步报险,大幅减轻企业赔付压力。

 

适用场景2:新型储能材料损毁合作方厂房,诉讼费、财产损失双重理赔

 

新能源材料类高新企业,自研固态储能板材并对外销售,投保本险种,附带独立法律费用赔偿限额20万元。

一批储能板材存在热稳定缺陷,客户仓库储存过程中局部自燃,烧毁厂房隔断、配套设备,直接财产损失42万元;客户协商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企业产生律师费、产品质量鉴定费、庭审相关开支合计12.8万元。


经保险公司定损、法庭责任认定,产品制造缺陷为事故主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最终,企业无需承担全部赔偿成本,大幅减轻企业赔付压力。

 

结语

一份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责任保险,覆盖从产品销售、事故索赔到司法维权全链条风险,守住企业现金流、保护研发投入、稳定高新企业经营根基。

(具体赔付规则、免赔、责任免除以正式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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